
夜间经济发展既是扩内需、促消费的现实之举,也是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的长远之策。南京文化底蕴深厚、消费基础扎实、来宁游客数量巨大、本土消费能力强劲,加快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,完全有条件把夜间经济发展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、展示城市魅力的亮丽名片,进而提升消费对南京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,助力南京城市经济迈上新台阶。
夜间经济发展需要功能多元、业态丰富的夜间经济集聚区
当前,夜间经济已成为城市消费的重要增量空间,国内外很多城市都致力于推动夜间经济的发展和繁荣。夜间经济发达的城市,往往都是夜生活时段延长、消费活力充沛、夜间生活丰富、烟火气浓厚、社会零售消费总量较高的城市。
总体来说,夜间经济繁荣的城市,大多有标志性的夜间经济集聚区,即以市集、商场、街区等为主要载体,集聚“夜食、夜购、夜宿、夜游、夜娱、夜演、夜展、夜读、夜健”等多元业态。具备较强的消费吸引力、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夜间消费空间单元,如西安的大唐不夜城、广州的正佳广场、成都的太古里、长沙的五一商圈等,都是非常著名的夜间经济集聚区。
早在2017年,南京便出台过《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了将“夜金陵”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夜间经济品牌,此后陆续出台了多个相应的支持性文件。下一步,还需进一步对标先进城市经验,在夜间经济品牌塑造、功能多元的集聚区培育以及夜生活活力激发上持续用力。
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具有提升城市能级等多重功能
夜间经济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。对于南京而言,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、发展夜间经济,具有多重功能。
首先,夜间经济是提振消费的重要手段。夜间经济不仅是拉长消费时间、拓展消费空间,也是挖掘消费潜力最现实的抓手之一。南京2025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.82万元,在全国排在前列,消费潜力巨大,如何促进消费本地化、让消费留在本地,夜间经济是重要渠道。
其次,发展夜间经济特别是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,是提升南京文旅目的地城市能级的重要支撑。一方面夜间经济中的夜宿、夜食、夜购、夜娱等消费形态是极为重要的旅游经济增长点;另一方面,夜间文旅特色也是城市旅游重要的品牌符号,是留住更多游客、延长停留时间的黏性业态,特别是长假旅游的重要触发要素。
再次,发展夜间经济,打造繁荣的夜间市集和街区,还能成为新形势下扩大就业创业的新渠道。夜间经济集聚区涵盖餐饮、零售、演艺、文创、市集等多种业态,进入门槛相对较低、就业吸纳能力较强,既能为高校毕业生、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大量就业岗位,也能为小微商户、本土品牌提供更多低成本创业场景。
最后,繁荣发展充满特色的夜间经济是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名片。夜间经济的活跃度,是城市开放度、便利度和治理水平的综合体现。一个有温度、有烟火气、有秩序感的夜间南京,本身就是最好的城市形象传播载体。
加快推动南京夜间市集、夜间生活空间、夜间经济集聚区发展
南京拥有发展夜间经济的资源宝藏,在新的消费经济赛道上应该顺势而为,加快推动南京夜间市集、夜间生活空间、夜间经济集聚区的发展。
一是加快出台夜间经济发展行动计划。研判当前影响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关因素,推动出台以“活跃夜间经济”“提振夜间消费”“优化营商环境”“扩大就业机会”“提升城市形象”等为目标的行动计划;建立“市级统筹、专班管理、分区实施”的工作推进机制。建议设立“夜间经济管理办公室”,在市级层面对夜间经济发展实行高位统筹,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,出台全市统一的夜间经济管理办法,明确活动申报、开展、审批、管理的全流程和各部门职责,由各区遵照执行,让经营主体办事有章可循、流程顺畅可预期,申报高效透明。
二是加快编制夜间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与管理办法。统一规划布局,编制全市夜间经济集聚区专项规划,明确空间布局、功能定位和发展时序。建议打造环玄武湖“阅山水”夜间经济集聚区、夫子庙-老门东“阅古韵”夜间经济集聚区、熙南里-新街口-长江路“阅时尚”夜间经济集聚区、元通-奥体“阅新城”夜间经济集聚区;统一品牌标识,打造“夜上金陵”“夜至金陵”“夜阅南京”等城市夜间消费总品牌IP,各集聚区在此品牌IP下形成特色子品牌;统一服务标准,制定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运营规则,明确业态、环境、安全、服务等基本要求;统一宣传推广,整合省市级媒体和平台资源,对重点集聚区开展整体策划、包装、宣传、营销。区级层面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组织实施,避免同质化竞争。同时,建议参考先进城市夜间经济管理模式,设立“夜间区长”管理机制,强化责任制。推动统筹机制实体化运行,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,建立常态化会商、督查和评估制度,把规划蓝图转化为年度任务清单,确保事有人管、责有人负、进度可考核。
三是强化制度规范供给,让集聚区发展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夜间经济健康发展需要规则护航,需要在“管”与“放”之间找到精准平衡点。建议梳理和设计好各种夜间商业业态管理运营新规范,并严格落地执行,推动各区对照检查、对标整改,用足用好疏导政策,把限时步行街、规范外摆点位、24小时业态、夜间临时停车等已明确的措施抓实抓细,让经营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;细化相关夜间经济业态配套规则,结合夜间经济规划要求,建立运营导则和业态引导目录,明确各街区内“哪里能摆、怎么摆、谁来管”,让经营主体预期稳定、办事有据,同时对高噪声、高人流量聚集的娱乐业态,同步明确分贝限值、经营时段和区域等管控标准;推动各项部门管理制度集成,将新规与夜间经济若干措施、消费“三新”试点政策等统筹衔接,逐步形成覆盖规划、建设、运营、监管全链条的制度体系,实现“放得开”与“管得住”的统一。
四是培育夜间消费新业态。围绕南京城市资源禀赋,重点培育这样一些消费新业态:“夜间+文化”,推动更多市、区、民营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延长开放时间;“夜间+演艺”,支持街头艺术、小型Livehouse、沉浸式戏剧和餐饮演艺发展;“夜间+体育”,发展24小时健身房、夜间球类运动、荧光夜跑等场景;“夜间+科技”,运用AR/VR、全息投影、数字光影等技术打造沉浸式体验;“夜间+研学”,开发夜间城市漫步、历史街区夜游、工业遗产夜探等产品。同时,用好南京高校资源,鼓励商业载体开设延时自习空间并配套夜间餐饮,支持已有探索提质扩面,激活青年群体夜间消费。积极推动市级层面每年定期举办“夜阅南京”夜生活消费季等标志性活动,形成统一IP认知,赋能夜间消费新业态;各区结合资源禀赋打造特色夜间活动品牌,如长江路文旅活动、秦淮灯会等;项目层面,各集聚区常态化举办主题市集、音乐演出、文化体验活动,并积极结合“苏超”等热点IP设置“第二现场”“球迷集聚区”,形成“周周有活动、月月有主题”的氛围,以此助力夜间消费新业态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。
五是完善精准直达的政策与激励机制。研究发放夜间消费券,可与大型活动、重点商圈联动,并探索通过平台渠道精准投放,提高核销率和撬动效应。建立公共场馆延时开放补贴机制,对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美术馆等场馆夜间开放增加的成本给予适当补贴,引导公共文化空间融入夜间消费体系。用好消费“三新”试点支持政策,对符合条件的夜间消费集聚场景按规定给予投资支持。实施本土品牌培育计划,支持南京老字号、主理人品牌、非遗工坊等进入重点集聚区,形成差异化的内容供给。建立夜间经济舆情监测和快速响应机制,依法处置恶意不实信息,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,营造支持夜间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。由行业商协会牵头,组建南京夜间经济发展联盟,建立行业自律机制,规范经营行为,促进集聚区之间资源共享、客流互导、联合营销,并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服务。
(转自:南京日报)